作者:萬匯會計師事務所 發表時間:2023-09-15
“偽高新”“假研發”企業通常具有研發項目數量過多、一直處于研究階段、研發費用構成比例異常等反映虛構研發活動、虛列多列研發費用的特征。
按照稅法規定,企業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可以作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可以減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這兩項稅收優惠政策的初衷是鼓勵企業增加研發費用投入、積極創新、提升競爭優勢,現實中卻被一些企業濫用。有的通過虛假申報特別是虛假申報研發費用的方式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進而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有的通過虛列、多列研發費用的方式享受不該享受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這些“偽高新”“假研發”行為違背稅收優惠政策的初衷,破壞稅收秩序,稅務機關要及時識別并嚴厲查處。
那么,稅收征管實踐中如何高效識別這些“偽高新”“假研發”違法行為?筆者梳理稅務執法實踐中遇到的案例,發現“偽高新”“假研發”往往具有以下特征。
其一:把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列為研發活動,甚至完全虛構研發活動
其表現主要有三類:
一是研發項目數量多,研發人員多,員工人數不匹配。例如,某機械標準件制造企業,員工僅有200多人,申報2022年在研項目卻有100多個,研發人員占比高達80%以上,有關研發不具備可能性。
二是研發項目始終處于研究階段,即只進行費用化處理,不進行資本化處理。企業投入研發的最終目的是要形成成果即知識產權,真正的研發,不可能只投入,不追求產出。研發項目可能會失敗,但不應當所有的研發項目都失敗,如果研發項目始終沒有成果,即沒有資本化、不轉無形資產,則意味著存在“假研發”的可能。
三是研發項目已經形成成果,幾年后,卻仍就同一個內容繼續立項做研發。對于企業而言,這種做無用功的行為存在“假研發”的可能。如果企業同時取得了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由于研發項目虛假,企業可能也是“偽高新”。
如果企業有上述表現,稅務機關應當要求企業提供地市級(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高新技術企業鑒定意見,未能按要求提供的,則不允許企業對相應項目的研發費用作加計扣除。對于虛列研發費用影響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的,應當提請認定機構復核。經復核,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被取消的,稅務機關應當追繳企業自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經享受的稅收優惠。
其二:虛列多列研發費用
這種情況的表現主要也有三類:
一是研發費用構成比例異常。現實中,每個行業的研發費用構成均帶有鮮明的行業特點。例如,軟件企業的研發費用中,人員人工費用占比一般最高,因為軟件企業進行研發主要靠軟件技術人員;制造企業的產品研發費用中,通常直接投入占比最高,因為新產品研發需要消耗較多的材料、燃料或動力等。而虛假歸集的研發費用,其內容構成往往會出現異常。
有的是直接投入費用占比畸高,明顯不符合其所在行業研發活動投入的特點。例如,某醫藥生產企業歸集的研發費用中,直接投入費用占比達到95%,而其中的材料、燃料動力又占直接投入費用的99%。稅務人員通過調查確認,該企業將大量生產環節領用的材料計入研發費用中,導致虛列、多列研發費用。常見的多列、虛列研發費用支出是多列、虛列人工費、材料費及設備折舊,原因是這些費用容易從生產成本當中剝離出來,歸集到研發費用中去。
這類企業如果有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則通常還有一個特征,就是其申報的研發費用投入占比,接近《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所規定的3%、4%或5%。“偽高新”企業不會真正投入資金進行研發,但是為了滿足研發費用投入占比的要求,進行虛假歸集,而虛假歸集的研發費用占比只要比規定的比例高一點即可。真正進行研發的企業,則不會刻意迎合這個比例要求。
有的則是研發費用構成中,無設備折舊或設備折舊金額極低。例如,某制造企業申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但其研發費用構成中,設備折舊為0。稅務人員經過檢查發現,該企業所謂的研發活動實際均為生產活動。
二是企業管理人員特別是董事長等高管的工資列入研發費用。例如,某制造企業有數萬名員工,其申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董事長的工資全額列為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這不具有合理性。由于企業拿不出證明其董事長參與研發的證據,稅務機關不允許有關工資支出列入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三是研發費用月度趨勢異常。正常情況下,企業進行研發,會根據立項要求及預算安排,均衡、持續、穩定地投入研發經費。無特殊情況,研發費用投入不會大起大落,如出現大的起伏,則可能意味著企業某月度的研發費用歸集存在問題。例如,稅務人員經過檢查發現,某制造企業為高新技術企業,其2022年的研發費用投入自年初起到11月均較為穩定,但12月有較大增加,導致當月企業的研發費用投入占企業全年研發費用投入總額的1/3左右。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是,該企業2022年12月發現,企業歸集的研發費用有可能不滿足研發費用投入占比超過3%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要求,于是在當月做了一筆會計分錄:借記“研發支出”,貸記“主營業務成本”,金額為數百萬元,通過這種方式從“主營業務成本”中拆分出一部分作為“研發費用”,以滿足研發費用投入占比要求。這屬于典型的虛列研發費用。
綜上所述,“偽高新”“假研發”特征鮮明,稅務機關在日常征管中和稽查中,要強化部門信息共享,注意企業生產經營信息采集和分析,觀察企業是否存在“偽高新”“假研發”特征,發現蛛絲馬跡,迅速展開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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